近日,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女教师“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”的相关截图流传网络,引发公众关注。2月19日,上海市第二中学发布情况通报:
近日,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女教师“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”的相关截图流传网络,并登上微博热搜,引发公众关注徐汇区教育局回应记者称,已经知晓此事,“现在正在调查中。”
女教师已婚出轨,受到谴责可谓是其罪有应得,更何况是出轨自己年仅16岁的学生。无论是对婚姻,还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,女教师都存在严重的道德问题。
可实际上,我们都很清楚,出轨不是她“社死”的关键原因。如今这个时代,出轨的大有人在,大部分人出轨后即使被曝光,也不会导致“社死”。
上海女教师“社死”的关键原因是露骨的聊天记录、双方的照片以及详实的个人信息,舆论狂欢的原因也在于这份聊天记录。如果没有聊天记录,没有照片,这就是一起普通的新闻事件。
不过,如果是男性教师和16岁以下的女学生发生关系,则构成犯罪。《刑法》第236条之一规定: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、收养、看护、教育、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,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恶劣的,处3-10年有期徒刑。
女教师应该庆幸,《刑法》只规定了男教师和女学生,没有规定女教师和男学生,这也是《刑法》中唯一一条只针对男性的犯罪条款。
其次,她也并不存在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问题,不会受到拘留、罚款等处罚。
当然,鉴于女教师和自己的16岁学生发生关系,已经严重违反职业道德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第22条之规定: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,最高将受到开除处分,以及吊销教师资格证等处罚。
将该份聊天记录以及双方照片和个人信息在网络传播的始作俑者,是该女教师的丈夫,很显然,其已涉嫌违法。
如果该事件继续发酵,引起女教师精神崩溃或该16岁男生轻生等后果,女教师丈夫还有可能涉嫌犯罪。这并非不可能,也早已有过先例。
1、关于违法。聊天记录、照片以及身份信息均属于个人隐私,任何人无权曝光他人隐私,即便双方是夫妻关系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规定,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-10日行政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上海女教师出轨事件中,其丈夫的愤怒心情可以理解,但其散布女方隐私,意图通过这种方式对其进行侮辱,已经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之规定,鉴于后果较严重,应该被处以5-10日行政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03 出轨后的惩罚,仅限于有限范围内的道德谴责,以及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适当倾斜。
女教师丈夫在得知妻子出轨后,正确的做法是诉讼提出离婚,同时向法院提交女方出轨的相关证据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91条规定,因一方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据此,男方有权主张多分财产。
同时,考虑到女方作为公职人员,男方也可以向学校举报女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,由学校给予处理。
当然,男方也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对女方进行道德谴责,告知女方亲属、朋友、同事其相关出轨的情况。
最后我想说恋爱虽易,婚姻不易,且行且珍惜。婚姻是无法承受欺骗和背叛的,婚姻需要的是忠诚和信任,没有这两个要素就无法持久!能够在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都是一段缘分,不爱了也不要伤害,好聚好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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